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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红十字会 2024年“博爱送万家”活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红十字会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2023年度“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晋中市红十字会决定在202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群众办实事,凝聚全市红十字人道力量,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和冬春救助行动,以实际行动帮助困难弱势群体温暖过冬。

二、活动目的

晋中市红十字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各级党政组织体系优势,在“捐”“助”间搭建爱心平台,将社会各界的爱心精准传递给需要帮助的家庭,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红十字会的关爱,为政府分忧,为群众造福。

三、活动原则

(一)量入为出、有限资助、精准帮扶、形成合力。

(二)统一活动主题、统一资助对象、统一管理要求。

(三)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活动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和人道救助事业,倾力打造红十字会“博爱”救助公益品牌。

四、救助对象、方式及数量

(一)救助对象

1、各种原因导致的困难家庭,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脱贫户、五保户、低保户;

2、2023年受灾群众,重点关注未完成房屋重建的受灾户、受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监测对象等受灾群众;

3、需要帮助的无偿献血者家庭、器官(遗体)捐献者家庭、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家庭、红十字志愿者家庭。

(二)救助方式

晋中市红十字会将“博爱一日捐”部分捐款及相关定向捐款用于购买救助物资,在202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以发放救助物资的形式在全市开展“博爱送万家”和“冬春救助”活动。

(三)救助数量

共5800份救助物资,每份救助物资包括一个“欧锐铂”牌炒锅、一个“伟森”牌奶锅、一个“新源”牌拜年挂轴,每份救助物资价值110.8元,总价值64.264万元。

五、联合发放

市红十字会选择的联合发放单位:一是2023年度“博爱一日捐”两个阶段均参加捐款且承担驻村帮扶任务的市直单位;二是受表彰的县(区、市)红十字会及2023年遭受水灾的和顺、昔阳、左权等县红十字会;三是为晋中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的省直驻晋中帮扶单位,支持红十字事业的部分会员单位、爱心团体(单位)。

六、发放要求

(一)提出申请。各执行发放单位要按照市红十字会明确的救助范围,认真摸底筛查,以公函形式向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要存档)。

(二)分配救助。市红十字会根据年度筹资情况确定救助数量,统一安排物资,最终分配到各执行发放单位,由其按照相关要求具体发放。

(三)进行公示。各执行发放单位必须在受益地(乡村、社区)人群集聚场所公示“博爱送万家”救助物资接收情况以及受助家庭名单,并留存图片资料。

(四)做好宣传。发放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受益地(乡村、社区)宣传本次活动,扩大群众对红十字救助活动的知晓率,确保受益群众了解物资来源。如举行发放仪式时,现场悬挂“晋中市红十字会2024年度博爱送万家活动”条幅。 

(五)完善手续。受助家庭须在《物资发放登记表》上据实登记,领取人需据实签名并摁手印;执行发放单位须在《物资发放登记表》对应处盖章,并写清楚经手人及联系电话;接收物资村(社区)须在《物资发放登记表》对应处盖章。

(六)及时报送。物资发放后10日内,执行发放单位须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发放登记表》、公示照片、发放或入户照片、相关宣传印证资料),及时报送晋中市红十字会。

地址:晋中市政府南区2号楼233室

联系人:郭杉青、郭海涛

联系电话:0354-2638540

邮箱:jzshszh2638593@163.com

七、监督

本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审计,活动执行情况将在晋中市红十字会官网等进行公示。

 晋中市红十字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