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县区红会>灵石县红十字会>详细内容

成立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次数: 【字体:

灵石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群团组织,是县委、县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是参公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三救”(救灾备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三献”(动员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

2007年,灵石县红十字会成立。2007年,灵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市委编办【2006】132号文件,灵石县编办下文明确县红十字会由县卫生局代管,改为县政府领导直接联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设副科级专职副会长1名,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会长。

多年来,我会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动员社会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协助政府履行人道领域的承诺,做了大量工作,在参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